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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政[2008]6号
灵宝市西闫乡2008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 项目竞争开发实施方案
为积极适应新时期农业综合开发形势要求,探索创新土地治理项目投入机制,根据《河南省2008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竞争开发实施意见》以及灵宝市会议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经研究决定,对2008年5000亩土地治理项目实行自下而上分级竞争开发,以不断推进我乡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总目标,以中低产田改造项目为载体,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二、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 (二)集中连片,规模开发 (三)规划科学,效益突出 三、立项条件 1、中低产田改造项目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有明确的区域范围,按流域或灌区统一规划; 2、项目区水资源有保障,在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上,按照先自流、后提灌、再集雨灌溉的顺序进行; 3、开发治理的地块集中连片,具有较大的增产潜力(主要对年亩产350公斤以下的中低产田进行改造); 4、项目村委要采取民主方式征求农民开发意愿和筹资投劳意愿,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5、以上材料必须真实可靠。 四、开发规模及投资标准 (一)开发规模 竞争开发规模5000亩。 (二)投资标准 按照《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08年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实施省级竞争开发的通知》及三门峡市土地治理项目开发工作会议要求,中低产田改造项目投资标准为每亩820元,项目总投资403.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资195万元,省财政投资72万元,三门峡市财政配套13.65万元,灵宝市财政配套5.85万元,乡村集体及农民自筹资金117万元。 五、程序与方法 1、村级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调动农民参与项目的积极性。通过广播、会议和公示等方式,认真宣传党和政府的惠农政策及农业综合开发有关规定,激发农民自愿筹资投劳搞开发的积极性。凡经过村民大会参会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和村民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同意的行政村,可申请竞争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项目。 2、乡党委、政府编写竞争开发方案,在对符合农业综合开发条件行政村初步考察的基础上,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评议优选,确定开发区域,拟定初步开发规划,做好参加县级中低产田改造项目竞争开发的前期准备工作。 六、项目区的确定 一是严格程序。在各村自愿申报、公开竞争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专家评定审核,结合实际情况,根据打分结果,排出顺序,经领导审核,择优确定当年开发的村和项目区。 二是制定规划。项目区确定后,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村干部和群众代表进行现场勘测,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高标准设计各项拟建项目工程内容、建设标准、投资概算、建设工期等,制定出初步规划方案。 三是征求意见。规划方案要广泛征求项目区农民群众的意见,进行补充完善,使其更加科学合理,规划方案于元月16日前上报至灵宝市农开办。
西闫乡人民政府 2008年1月16日
主题词:农业开发 项目 实施方案 西闫乡党政办公室 2007年1月16日印发 (共印30份) 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