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6日 星期六

机关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字号 】 【我要打印
2008年4月27日 11时11分
 

西闫乡机关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机关工作人员守则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上级的政策政令。

二、模范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法令,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坚持原则,依法行政,艰苦朴素,服从组织,服从领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三、努力学习政治,学习法律,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现代经济管理知识,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坚持“积极、主动、务实、高效”的原则,恪尽职守,严以律己,讲求实效,勤奋工作,要勇挑重担,不拈轻怕重,乐于接受任务并保质保量及时完成。

五、坚持群众路线,深入基层,注重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公正合理地处理问题,反对弄虚作假,欺上瞒下。   

六、密切联系群众,热情接待来访人员,认真对待人民群众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七、维护团结,顾全大局,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做不利于团结的事。

    八、遵守社会公德,讲究文明礼貌,培养良好的道德修养,塑造良好的自身形象和整体形象。

    九、坚持真理,善于修正错误,自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一切不良倾向做斗争。

十、自尊自爱,作风正派。不参与赌博、吸毒、酗酒滋事等有损形象的行为。

 

机关工作生活制度

 

    一、尽职尽责,一丝不苟,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规范化要求办事,做到不失职渎职,不越权越位,不推诿扯皮、不推卸责任,认真负责地完成本职工作。

    二、工作期间要振作精神,埋头苦干,不喧哗、嘻闹、闲聊,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对组织交办的事要积极主动完成,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三、要自尊自爱,保持自己的人格和尊严;不参与赌博、吸毒、酗酒滋事等有损形象的行为。

    四、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串岗;有事请假,不无故缺勤。

五、爱护公共财物,不得丢失和损坏,凡是丢失、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六、订阅的报刊杂志,要有专人负责保管,逐月装订收存,以备查考。

    七、认真搞好环境卫生,干部住室、各办公室和清洁区要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八、注重个人仪表,衣冠整洁,举止文雅,用语文明,待人和蔼;不准浓妆艳抹,不准穿短裤、背心、拖鞋上班。

九、严格值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顶替值班须经党政办公室批准。

    十、严格印鉴管理,使用印鉴要按照规定权限执行。

    十一、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对来乡办事人员,一视同仁,热情接待,使其高兴而来、满意而去。

    十二、要注重调查研究,解决问题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

    十三、要牢固树立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的组织观念。

十四、各办、各中心、各部门要制订可行的全年工作计划,坚持月督查,季评比。

 

      

 

一、实行个人签到与党政办督查相结合制度。

二、考勤范围为乡全体干部职工。

    三、全体干部每天早上8:00前必须到党政办公室签到,班子成员要认真填写工作日志。机关干部凡缺签一次的扣当月下乡补助10元,迟到一次扣5元(9:00前为迟到,9:00后为旷工),旷工一天扣20元。签到必须由本人亲自签,如发现代签行为,除本次签到无效外,另扣发代签者与被代签者每人各20元。除周一外,财政所、计生办、村镇建设中心全体在编干部统一到各自办公室签到,党政办每周对签到情况进行2—3次督查。

    四、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党政办不定时进行抽查,发现脱岗,按旷工或早退处理,需下村或其他原因外出,必须提前通知党政办。

五、全体干部必须按时参加乡党委、政府召开的各类型会议,缺会一次扣当月下乡补助10元,迟到一次扣5元,早退一次扣5元。周一早会议、周三晚集中学习为例会,其它临时性会议按照党政办通知参加。全体干部必须按时参加会议,做好会议记录,自觉遵守会场纪律,关闭一切通讯工具,严肃会场秩序,大型会议要按照指定位置就座。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提前按照请假制度办理有关手续,临时不能参加会议的需向主要领导请假,并报党政办。

六、全体干部请假必须严格履行请假、销假手续,填写请假条,报请主管领导或片长审核,并报乡主管副书记批准,未经批准和未办理请假手续离岗的按旷工处理。依请假条为依据,请假一天扣3元(含当天会议、签到等不再重复计算)。假满上班后必须到党政办进行销假。请假三天以内由主管副书记批准,三天或三天以上由书记和乡长批准,因特殊情况需续假的同样填写请假条,办理续假手续。

    七、各办,各部门来到下班时间严禁关门,如有特殊情况需关门的,各办、各部门负责人到党政办说明情况,经批准后方可关门。

八、考勤情况每月一小结,张榜公布。迟到、早退在5次以上的取消当月下乡补助;全年累计迟到、早退在15次以上或累计旷工在10天以上的取消年终评先资格及全年奖金的20%;累计迟到、早退超过30次或累计旷工在20天以上的取消评先资格及全年奖金,请假全年累计超过40天的取消评先资格及全年奖金;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预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按《公务员法》除取消评先资格及全年奖金外,并予以辞退。

九、对各办、各部门每月有早退、迟到累计在5人以上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受到两次以上通报批评的,取消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年终评先资格。

十、不定期抽查干部、职工的在岗情况,一次无故不在岗的写出书面检查,并交罚款20元,连续三次无故缺岗,勒令停职检查。

 

收发文处理制度

 

    一、收文办理包括公文的签收、登记,拟办,请办、分发、传阅,承办、催办和管理等程序,统一由党政办公室按照有关程序负责办理。

    二、发文办理包括公文的核发、登记、印制和分发,各办、各部门需以乡党委。政府名义下发的文件,由各中心、各单位起草,各办公室把关,经党政办负责审核。并呈交主管领导会签、主要领导签发后,再由党政办转交各办、各中心,各单位负责印制的校对、分发。要严格程序,防止文件材料倒流。

    三,起草公文应做到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指示,完整、准确地体现发文机关意图;全面、准确地反应客观实际情况,提出的政策、措施切实可行;观点明确,条理清晰,内容充实,结构严谨,表述准确;人名、地名、时间、数字,引文准确:文种、格式使用正确。

四、公文办理完毕后,党政办按照有关规定将公文的定稿和有关材料收集齐全,进行组件归档。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公文。

 

重大事项、材料报送制度

 

    一、各种请示、报告、汇报等材料的报送,必须写明拟稿人单位,加盖单位公章。

    二、向市委、市政府报送的公文,各办、各中心、各单位首先做好材料起草,经党政办、主管领导审核、加盖公章后,由各办、各中心、各单位负责报送。

    三、重大事项,日常事务的请示报告,一律不得越级请示(特殊情况除外)。各办、各单位首先报请党政办,由党政办按照有关程序牵头办理,除紧急情况直接向主要领导请示的同时,并报党政办备案。

    四、上级检查、督查、调研等工作活动,各办、各中心应首先报告党政办,由党政办报告乡主要领导后,进行统一安排,由各办、各中心具体抓好落实。

五、文件、材料打印须经党政办批准后持文印通知单方可打印,否则不予以打印。

 

信息报送制度

 

一、各办、各中心、各单位要围绕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及本部门的工作情况,编报工作信息,报送信息时,经党政办审核,加盖办公室公章和党政办主任签字后于由各办、各中心、各单位负责报送。

二、各办、各中心、各单位要围绕农村经济发展、乡村文明、农业生产中的典型,挖掘深层次、高质量的信息,做好正面宣传报道。

三、各办、各中心、各单位每周要报送1条以上工作信息,每月3篇以上通讯报道(以报纸、采稿单为准),半年至少1篇调研报告。

 

     

 

一、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确保机关安全和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二、机关值班实行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谁值班,谁负责”的岗位值班责任制,值班人员由党政办统一安排,每班6--7人。

    三、按时交接班,值班人员每晚8:00—9:00到党政办签到,缺签一次扣20元,旷工一次扣50元,值班时认真记好值班日志,正确处理日常事务。

四、值班期间不许带闲杂人员,不准酗酒、猜单行令,不许擅离职守。

五、晚上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定时巡逻,确保机关财产安全。

    六、值班领导及值班人员晚上必须在机关住宿,如因公外出,要安排其它责任心强的同志代行职责,并及时报知党政办公室。

    七、值班人员要接好电话,做好记录,对上级指示或通如,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对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做好处理。

    八、交接班时间为早上8:00,全天24小时值班。交接班人员要做好衔接,做好交接班记录。

九、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解决,否则,造成后果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值班期间发生失盗现象的由值班人员全额赔偿,并处罚值班人员每人50元。

 

     

 

一、坚持“周三”学习制度,每星期三晚上由党政办组织机关(部门)全体人员集中学习,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学习时间不许会客。

    二、坚持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政策、政令。

三、坚持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十七大精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以及各自专业知识。

    四、坚持自学,除集中学习时间外,每人每月累计自学时间不得少于4次,记学习笔记不少于2000字,每季度要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抽查和全面检查。

五、机关全体同志应严格遵守学习制度,按时参加,认真学习,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须经主抓副书记批准,办理请假手续。

 

     

 

一、各片、各办、各部门和全体干部按划分的卫生区域,积极主动搞好机关内外的环境卫生。

二、各办、各部门卫生区域每天早上8:00前打扫结束,党政办不定期检查。

三、每星期一早上为大扫除时间,各片、各办、各部门按划分的卫生区域,要将办公室、楼道及庭院所有卫生死角打扫干净,党政办将组织检查,并通报结果。 

    四、办公室、楼道、庭院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头、纸屑等杂物,一经发现,每次罚款5元。

五、卫生间要随时放水冲洗,保持清洁、无异味。

六、机关卫生实行各片、各办、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制,各片、各办、各部门负责人有权依照本办法对违犯人员进行处罚。

七、实行机关卫生定期检查公布制,对卫生较好的予以表扬;对卫生较差的,给予通报批评。

 

     

 

    一、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克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良作风,进一步密切于群关系。

    二、对待临时来访人员,要认真做好接待工作,做到热情、周到,落实到位;上级通知来访人员,办公室要提前做好后勤准备工作。杜绝无接待、无安排、无落实,如引起不良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对每一位来访群众,各办公室要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并及时做好登记记录和汇报工作,答复群众解决问题的具体时间;若因工作不细,落实不到位,造成影响的,将追究有关人员。

四、要认真执行上级接待规定,坚持同城不吃饭、不宴请,对确需接待人员,本着实惠从简的原则严格人员标准,由党政办填写接待单,经有关领导签字后,按标准到指定食堂就餐,否则除党政办不受理报帐外,其费用由个人承担。

 

公开办事制度

 

    一、实行政务公开,对计划生育、土地等热点问题要增加透明度,严格审批制度,定期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二、坚持财务公开,定期公布账目,乡村重大工程项目建成一处,审计一处,公布一处。(凡乡村组所有必要的收费项目都要统一标准,定期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建立政务公开制度,设立政务公开栏,定期向群众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重大人事、经济等问题要召开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避免个别人说了算。

五、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要向群众做述职报告,接受群众和党员的评议。

 

车辆管理制度

 

    一、车辆原则上由主管领导支配,党政办可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调派,并对车辆调派情况统一登记,定期公布,主管部门必须顾全大局,服从安排。

    二、司机要不断钻研驾驶与维修业务,提高技术水平。

    三、经常保持车辆干净整洁,车况良好。每次执行出车任务前,要仔细检查车况,确保行车安全。

    四、司机人员在行车中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文明行驶,安全行车,严禁酒后开车,严禁非司机人员驾驶车辆,严禁高速行驶和强行超车,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五、严禁用公车办理婚丧事,否则,罚主管领导500元,司机500元。

    六、严禁司机私自出车,私自出车发生事故由本人负全部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七、司机要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如需加班,要服从安排,及时出车。

八,司机要自觉参加机关及本部门各项活动,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一、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早上7:00开门,晚11:00落锁。

    二、值班人员要举止文明,礼貌待人。

    三、凡在机关工作的干部职工必须衣冠整洁,仪容端正,否则,门卫有权阻止入内。

    四、对进入机关的外来人员及车辆,进行严格的登记,对具有酗酒、寻衅滋事等可预见性的不良行为,要阻止其入内。

    五、进入机关的机动车,依次停放到大院东西两边;进入机关的自行车,必须停放在东棚内,否则,机动车罚款20元,自行车罚款10元。

六、对破坏正常办公秩序的行为要迅速制止,全体人员要主动配合,勇于斗争。

    七、认真做好值班记录,要克尽职守,尽职尽责。

 

安 全 保 卫 制 度

 

    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教育,克服麻痹思想,时刻提高警惕。

    二、值班人员及门卫,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三、凡需在机关内组织活动或召开会议的部门,须事先征得党政办公室同意,并负责有关安全事宜。

四。一切机动车辆进入机关院内必须低速行驶,任何人不准在机关院内学、练各种车辆。

    五、凡携带物品出机关,必须经门卫检查登记后方可带出。

六、时刻注意现金、印章、票证和其它物资的保管和管理,做到防火、防盗、防霉烂变质。

    七、各办、各部门要严禁存放现金及贵重物品在机关过夜,否则,后果自负。

    八、各部门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个别重点部门、重点部位,要安排专人值班。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一、各部门财务人员要认真学习财务管理业务知识,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把好收支关,做到日清月结。

    二、要本着“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原则,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由主管领导审批。

    三、凡借款必须写清借款原因及期限,由主管领导审批,逾期不清理者,停发工资,严禁长期拖欠公款,严禁挪用公款。

    四、差旅费要严格按照财政规定的标准执行事,由党政办统一安排出差事宜。出差结束后,经党政办审核后交主管领导签字报销。

五、各部门要按有关政策规定,及时收缴各种费用并认真核对。收费必须使用财政统一负责制的收费单据,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水 电 管 理 制 度

 

    一、任何部门或个人严禁在机关内使用电炉、电壶、电暖器等高功率电器,一经发现予以没收并罚款50元。

    二、随手关灯,做到人走灯灭。如发现长期明灯,每次罚款20元。

    三、自来水用后及时关闭,如发现长流水每次罚款20元。

    四、严禁往下水道、水池中乱倒烟头,纸屑茶叶等杂物,办公室痰盂中烟头、茶叶等要在洗手间经过滤处理后,将杂物倒入垃圾池,将水倒入水池,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五、禁止机关以外人员在院内提水、洗车,如发现每次罚款10元。

    六、对水电设施要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七、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安装、维修线路一律由党政办安排并按要求请电工操作。

 

机 关 财 产 管 理 制 度

 

    一、固定财产要逐室逐人登记,造册入帐,以防损坏和丢失。

    二、机关工作人员要爱惜公共财务,损坏、丢失要照价赔偿。

    三、各部门配置办公用品时,必须经党政办和部门主管领导同意,置办人员姓名及物品规格标准一律造册登记。

    四、人员调动,必须交清所有财物,由党政办公室负责清点,严禁将办公室钥匙私转他人,否则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五、机关财产需要报损,应登记造册,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损。

六、机关所有财物,不经主管领导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私自带出机关。

 

 

 

2008年2月

v
tag:
共阅读:200次 责任编辑: 作者: 来源:
西阎乡是灵宝市西区开发地,拥有郑西铁路灵宝客运站、连霍高速灵宝出口、310国道和陇海铁路经过,资源丰富,环境优美,是您放飞理想的热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信箱:
通信地址: 邮编: 第7604位访客